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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嫖娼后捂死卖淫女 曾让其抛弃男友随他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2:27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邹乐通讯员林华李远报道 16岁少年在与卖淫女发生关系后,用枕巾将其捂死,而后拿起床头柜上的钱和手机若无其事地离开……

  昨天,记者从朝阳检察院获悉,刘某因故意杀人罪已被检方批捕。

  “小姐”为生意留下电话

  2005年12月,年仅16岁的来京务工人员刘某,来到朝阳区一家小理发店寻找小姐,在那里,刘某结识了“发廊女”小芳(化名)。二人随后发生关系。

  就在刘某离开理发店时,小芳给了其一个联系方式,表示以后如果再想发生关系,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她,去暂住地“办事”,不必再去理发店。

  少年杀人后卷钱离开

  2006年1月7日,刘某给小芳打去电话,表示希望与其再次发生关系。双方约好时间后,刘某来到了小芳的暂住地。小芳今年18岁,有一男友,当二人在发生性关系时,刘某开玩笑称“让小芳抛弃男友随他走”。小芳为此恼羞成怒,用手挠了刘某的左脸,刘某见状,顺手拿起床上的枕巾紧紧捂住了小芳的嘴。10分钟后,小芳停止了挣扎。刘某随即将小芳放在床头柜上的钱和手机拿走,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2006年3月下旬,刘某因参与一起抢劫案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侦查阶段供认了其杀死小芳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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