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道路通行引矛盾 冲动撞人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2:52 法制晚报

  道路通行引矛盾 冲动撞人负全责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齐朝军 郑春节)与邻居因道路通行问题引发矛盾,在解决纠纷现场,张某强行通过放置障碍物的道路,将邻居王某撞伤。昨天,房山区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王某4300余元。

  王某与张某是同村村民。王某之夫李某在其东房后垒了一道小墙。2005年8月20日,张某从其房后经过时碰到了王某家的墙。后李某在道路上放置了石头及木头,以阻止张某通行。

  2005年8月30日,张某和村委会的两位负责人一起到王某家解决通行问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张某要乘车外出加油,驾驶汽车强行从王某东房后的石头及木头上通过,将王某撞伤。

  法院认为,张某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强行通过放有障碍物的道路,理应对此事故的发生负全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