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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借款还是诉讼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4:30 新民晚报

  

  感情纠葛夹杂着债务纠纷,前男友李先生要求达贝妮“吐”出80万元欠款,曾经的“网络红人”达贝妮由此惹上了一场持续2年的官司。日前,徐汇法院驳回了原告李先生的诉讼请求。这场官司之所以会是这样的结果,当事人的诉讼态度和举证过程值得关注。

  借据数额自填

  李先生和达贝妮相恋于2001年,3年之后分道扬镳。恋爱期间,双方互有经济往来,按照李先生的说法,达贝妮买车买房曾多次向他借钱。当恋爱结束之时,李先生要求达贝妮归还3年间的欠款。

  作为讨债的依据,李先生向法庭出具了一份借据。庭审中,达贝妮称自己从来没有欠过钱,更没写过什么借据。就此,李先生承认借据中数字“捌拾”是他填写,但其余内容都为达贝妮亲笔书写,钱款的数额也是达贝妮当时认可的。法庭委托有关部门对该借据作笔迹鉴定,鉴定的结果与李先生的说法一致。

  收条是否伪造

  再次开庭时,达贝妮称经济纠葛已经在庭外达成协议解决了,李先生却不予认可。为此,达贝妮向法庭出示了一张收条,用以证明自己已经付给李先生10万元了结了这场纷争。李辩解说这张收条是自己给另一女友吕小姐的,没有写明收款人和具体金额,而吕受了达贝妮的指使。

  未能举证败诉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于支持自己观点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李先生提供的借据中借款数额是他自行书写,所以在达贝妮对该数额予以否认的情况下,李先生要求达贝妮归还借款80万元,依据不足。

  另外,达贝妮出具了收条,完成了举证责任,此时举证责任已转移至李先生。由于李没有足够证据来证实该收条是达贝妮通过不正当手段持有的,所以应承担败诉的结果。

  法官提醒

  因借款纠纷而对簿公堂的屡见不鲜,但本案这样的诉讼却是十分罕见。原被告双方提供的“问题证据”有悖生活常理,不讲诚信,给案件的审理增加了不小的难度。整个诉讼历时一年多,先后经过2次庭审和鉴定。纠纷缘自于当事人的生活态度:游戏人生,在交友恋爱中玩一把;滥用诉权,提供离奇的证据,在公堂上又玩了一把。漠视法律的现象发人深省。

  通讯员侯荣康严雯琪孙东本报记者袁玮

  【相关链接】

  达贝妮其人:Google一下“达贝妮”,网上有3万多条相关信息。这个自称曾在交大读书的24岁女孩以“香港米兰站”的网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小店出售100万元的豪宅、26万元的凌志车、数千元的LV樱桃小包、1500元的名牌太阳镜……挂牌货品价值数百万元。之后小店点击率一路飙升,被称为该网最牛的店铺。对达贝妮所售物品的来源及其真实目的,也引出种种猜测。李先生曾为了一辆凌志车与达贝妮对簿公堂,闵行法院去年7月作出判决,李先生将凌志车返还给达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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