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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下海人员连续工龄虽不被认可 生活保障始终要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对早期下海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有关部门作出答复

  本报讯记者曾璇报道:今年市“两会”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提出了一个为早期下海人员合理折算历史工龄的方案,希望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昨日,一份书面答复交到了李亭亭手中,答复来自广州市劳动社保局。“归入B类,我觉得还算欣慰,总算给众多反映情况的群众一个交代。”根据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的分类,B类属于可以研究办理
类。

  李亭亭说,早期下海人员的连续工龄不被承认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的老大难。当时,由于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和固定用工制度,政策上不允许职工随意离开企业。因此,这些人员都属“擅自离开企业,作开除、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时间不符合国家、省、市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对此,市劳动社保局的答复明确指出:这一群体人员在当年都不同程度地为国有、集体企业出过力、流过汗;而广州经济改革开放较早,这一群体人数众多,就算不用社会保险的方式为其解决问题,其老年生活保障始终是政府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这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让人民群众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要求。

  答复指出了解决方案的基本原则:不能违反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不能认可其不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不能对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造成大的冲击;方案既要解决其老年生活基本保障的问题,又要能适当体现与其当年工作年限的相关联性,避免同一群体内部相互比较。

  对不能承认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连续工龄的原因,有关方面也解释:对这个问题,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明确不能承认的。

  答复指出:不可否认,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的确曾为本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过贡献,从这方面来说,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于平衡早期下海人员的心态,平稳地处理问题,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折算工龄的做法其实已对国家连续工龄政策作出调整和改变,在依法行政的今天,广州市在这方面的权限受到上位法的限制。有关方面将把代表提出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目前广州对早期下海人员采取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士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原在本市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据统计,自去年11月中旬提前启动早期下海人员社会保险工作至今年5月底,申请缴交一次性养老保险费的人数已达76950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已审核的人数达65609人,审核率为85%;已办理参保手续的人数为26844人,参保率为60%。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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