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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愿离婚持刀杀夫致其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3:0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因不满丈夫提出离婚,昌平农妇尚金花决定报复,遂在家中挥舞尖刀将亲夫刺成重伤。近日,尚金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公诉至昌平法院。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尚金花的丈夫王洪明起诉要求与她离婚,对此不满的尚金花遂决定“除掉”丈夫。2005年10月14日15时许,尚金花在昌平区兴寿镇秦城村家中,趁王洪明不备,使用藏于上衣右侧衣袖的水果刀,将其左胸部扎伤,致使其心脏和肺部严重受伤,肋
骨骨折。经法医鉴定,王洪明的伤情已构成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尚金花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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