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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小额账户服务费 银行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3:46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法院获悉,赤峰市两位储户于7月3日因工商银行赤峰市支行向其收取了3元的账户服务费而将这家银行告上法庭,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2006年6月25日,原告在办理存款业务时发现被告于2006年6月21日以日平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为由向其收费3元,并直接在存款账户上扣除。原告认为被
告收费、扣款无法律和合同依据,应当返还,故向红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原告人民币3元。

  目前,法院正在按司法程序对此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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