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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半路加价 游客下车拒绝再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4:0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实习生薛珊 实习记者甘浩)李先生的孩子报名参加中国国际旅行总社散客部组织的“长城一日游”活动,其广告称游览完10个景点只需花100元。但李先生的孩子游完第3个景点后,便被要求交纳旅行费用,费用提高到每人180元,同去的游客拒绝旅游。

  旅游广告说便宜又实惠

  据李先生介绍,他在北京西站门口附近接到一女子递来的旅游广告。广告中写着:100元可以游玩包括长城在内的十个景点,同时包含旅行中的往返车费、导游费多项费用,且可以返回后再付款。李先生说,一看很便宜,他当时半信半疑,与业务员核实后,就放下心来给两个孩子报名了。

  游客被迫交费拒绝再玩

  7月5日,旅行社派车将孩子送到集合地点。“临上旅游大巴时,我给他们身上每人带了150元,想着每人还有50元零花钱应该够用。”李先生说,没有想到四小时后孩子打电话说,导游中途就要收每人180元的旅行费,导游说:“游客每人加收80元。广告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误差,所以希望大家先交钱。”

  “车上40多名乘客非常不满,并拒绝继续旅行。”李先生说,孩子钱没带够,还是向周围旅客借的钱交给了导游。下午4点,孩子全程只游玩了三个景点便和车上其他40多名乘客下车,拒绝继续旅行。李先生只得开车将孩子接回。事后,他和其他几名游客,多次打电话向旅行社要求退款,“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退款,但是到现在一直还没有退给我们。”

  旅行社称“有自己的行规”

  李先生说,他有种被骗的感觉,实际情况与广告内容完全不符,他在咨询时,业务员称游完全程十个景点再付钱,但是刚到第三个景点就要求付款,否则就立即下车。

  随后,记者咨询了该旅行社,负责广告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旅行中收取游客180元,是因为另外80元是游玩的自费项目。旅行社不可能在广告中写出来,现在大多数旅行社都是这样做的。这是旅行社的行规。“我们在旅行中就收取费用,也是为了旅行社的利益,否则旅行社也很难支持下去。”这名工作人员说。

  针对此事,记者随后联系了北京市旅游局。该局值班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游客对所有的旅行项目、费用等都应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旅行社应该事先告知游客相关的明细收费项目,让游客自己来选择是否参加某些自费游览项目。如果出现有争议的费用,游客可以及时向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反映,以更好地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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