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重庆宣判一涉黑团伙案两名主犯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8:5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重庆7月6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罗鹰 彭静) 开着“宝马”车贩毒,在赌场放高利贷,开美容院组织妇女卖淫,手下不听话就罚跪甚至派人砍死……7月5日,涉嫌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绑架等14种罪名的杨小林涉黑团伙17人,在重庆市高级法院接受了二审终审宣判。“黑老大”杨小林、“杀手”鲁勇军均被判处死刑,并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杨小林的妻子熊建碧系主犯,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1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以来,杨小林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蔡国华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等地有组织地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组织卖淫、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形成了以杨小林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外,杨小林为团伙购置管制刀具、枪支等作案工具,还在多处租房,供其下属住宿,并对他们实行统一管理。

  为了加强对手下人员的控制,去年3月10日,杨小林在渝北区一招待所内主持召开了有多名骨干参加的公司成立大会,宣布自己为“公司”负责人,统管“公司”的人财物,“经营范围”主要涉及贩卖毒品,高利贷,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等。

  杨小林对组织成员进行了分工,并宣布了对组织非法所得利润进行分配的原则,其中杨小林分成30%,13%作为组织的公积金用于组织成员被抓或受伤等费用的支出,其余则分别由骨干成员分享。

  杨小林每月开一次骨干成员参与的会议,公布当月“公司”经营情况并安排利润分配。杨小林还规定了严格的惩罚制度,有的因违反规矩,被杨小林当众罚跪认错。手下蔡国华因生矛盾离开,杨小林竟雇请杀手鲁勇军将其砍死。

沈义 罗鹰 彭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