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连续加班后猝死续:家属获赔1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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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58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周炯) 四天工作了54小时25分钟后猝死的四川女工甘红英(本报广州新闻曾连续报道)的家属日前终获赔偿16万元。海珠区劳动部门查实了鹭江新浪潮之星服装厂存在的严重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签发整改指令书勒令该厂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以两万零五百元罚款。 6月2日,本报独家披露了四川籍女教师甘红英南下广州谋生,为等待教职进入鹭江
昨天,海珠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徐军向记者介绍,16万元的赔偿数额在类似案件中已属较高。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