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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提高0.8分/千瓦时究竟从何时开始计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44 温州都市报

  市区读者王先生问:看到报道说我市6月30日起实行新电价,请问是不是6月份的用电也按照上涨之后的价格来计算?

  电力部门答复: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通知,浙江电网销售电价于6月30日抄见电量起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价格每千瓦时(简称度)统一提高0.8分钱。“抄见电量”是一种电力术语,按“抄见电量”起执行新价格是电力行业的一个惯例。电力一
般是先消费后付款,电价的调整都采取“时点”的概念而不是“时段”的概念。因此,6月30日以后第一次抄的电量可能是6月份的用电量,双月抄表的就有可能是5月和6月两个月的用电量。按照省里的统一规定,每月抄一次表的,按照新电价执行;每两个月抄一次表的,电费的一半按老电价算,一半按新电价算。刘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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