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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摩托着大火 就是不借灭火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1:07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摩托车加油后突然起火,车主向加油站内的工作人员借灭火器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摩托车被烧成空架子。昨日上午9点左右,铁西兴盛路西侧一家加油站门前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先远离加油站 再借灭火器

  一位目睹了事情经过的女士告诉记者,当天上午不到9点,一名40岁左右、骑着摩托车的男子来到兴盛路西侧的加油站。男子提了一个油桶到加油站南10多米远的马路边给车加油。加满油后,男子发动车准备离开,这时,摩托车突然蹿出了拳头大小的火球。因为离加油站很近,男子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车推到离加油站更远一点儿的位置,然后才转回头来向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借灭火器。当时,灭火器就摆在计量器旁,可这位工作人员却一把拎起灭火器就是不借。眼看着摩托车的火势越着越大,男子急得满头大汗,立即对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兜里没有那么多钱,希望先帮忙救火。但无论男子怎样恳求,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就是不借,男子只好拨打了火警电话。2分钟后,铁西消防中队战士赶到现场将火扑灭,但摩托车已被烧得只剩下空架子了。

  灭火器到底该不该借

  记者赶到现场时,摩托车的残骸刚被拖走。围观的人还没有完全散去,他们无不摇头感慨,指责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有的说,要是及时借灭火器,就能在第一时间将火势控制住,摩托车也就不会烧毁了。一位女士气愤地说,这火着得这么大,离加油站又那么近,万一引爆了加油站,周围的百姓不就遭殃了吗?怎么能“见火不救”呢?还有的说,摩托车主在车子着火的一刹那首先想到的是将车远离加油站,排除重大隐患,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却用冷漠回报了他,真让人心寒。

  当记者问该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为何不借灭火器时,工作人员一脸事不关己的表情说,灭火器是属于加油站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借的,而且当时站内只有他一个工作人员,所以没有办法帮助那男子。再说起火也不是加油站的责任,男子既不是在站内加的油,火也不是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所致,只因他自己的摩托车太破,短路引起火灾的。而当记者问他,消防人员在现场说全民都有义务救火,你为何视而不见时,这位工作人员说,消防人员所说的“有义务”救火,就是可以救,也可以不救,加油站根本谈不上有什么过失和责任。

  据当时出警灭火的铁西消防中队金指导员介绍,灭火器本身是公益性设施,就是为应火灾之急而准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自行支配。当火灾发生时,除了有的灭火器规定有特殊用途外,火灾现场附近凡是能够使用的灭火器,都应无条件地投入使用。而且遇到火灾的每一位有能力救火的市民都有义务投入到救火当中,这个义务指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虽然这次发生火灾的地点是在加油站外10多米处,超出了加油站区域,但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仍有义务救火,何况如果火窜到了加油站内,后果将不堪设想。

  金指导员特别强调,在加油站内及其附近,应该注意防火,在站内必须禁止使用明火和手机。另外,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本身也应该受过一定的救火训练,在有火灾隐患出现或已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挺身而出将险情排除。

  记者截稿前,联系到了摩托车被烧毁的当事人田先生,他告诉记者,昨天上午,经过消防人员的批评教育,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已经向自己道了歉,并给了300元钱做补偿,自己已不想再追究加油站的责任了。但是,想起此事他还有些后怕,自己的摩托车烧毁了还是小事,但如果因此而殃及了加油站或是居民楼,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眼看摩托着大火就是不借灭火器

  由于没有及时使用灭火器,摩托车被烧成“骨架”。

  照片由消防部门提供

  (请梁女士持有效证件,于每周五到本报领取线索奖)

  (■记者 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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