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 屠洪纲不知对方骗贷就不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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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3:48 法制晚报 | |||||||||
“森豪公寓骗贷案”追踪 开发商被控“合同诈骗罪”法庭昨天公布屠洪纲证言 律师称 屠洪纲不知对方骗贷就不担责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今天上午,森豪公寓骗贷案继续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针对昨天屠洪纲证言所说的他介绍过8个买房人一事,律师指出,如果屠洪纲不知道对方骗贷,就不承担刑事责任。 据屠洪纲说,他是通过邹庆认识的雪卫星。雪卫星提出让他帮忙找些人向银行贷款买房,款贷下来后由公司付给好处费。签订协议后,就和他们没关系了。屠洪纲说,自己这样做没得到任何好处。而根据买房人的证言,屠洪纲给了他们2000元的好处费。 对于屠洪纲的证言,邹庆和雪卫星均不认同。邹庆说,他虽然认识屠洪纲,但没跟他说过买房的事。雪卫星也表示屠洪纲对他进行了诬陷,他只见过屠洪纲一面,两人没有交往,不可能找过他买房子。 北京市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表示,该案中,屠洪纲的责任要看他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如果他主观上明知是骗贷还帮助其介绍购房人,就有与邹庆等共同犯罪的嫌疑。如果屠洪纲不知道对方骗贷,就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他的责任是否承担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今天上午,屠洪纲的经纪人凤尧对记者表示,她对此事并不清楚,这是屠洪纲私人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