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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卖假条码商品要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质监部门8月大检查,违规者将被处1万元以下罚款

  本报讯记者许悦、通讯员左宜弘报道:商品条码是商品的全球统一标识,是商品在国内国际市场流通的“身份证”,但质监部门在最近的检查中发现,有的商品伪造、冒用“他人”的“身份证”,由于消费者凭肉眼无法辨其真伪,因此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要求超市等销售者把好第一关。记者昨日获悉,质监部门初定8月展开大检查,届时商场若
被发现卖假条码商品,会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码在我国已有近20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已逾12万家,发展速度居世界之首。在之前的检查中发现,假冒的商品条码大都属于盗用其他公司注册过的商品条码,由于商品众多,超市“过机”时鲜有发现重码的情况。但执法人员检查时只要将条码号输入条码识别系统,就能查出条码所对应的注册企业,与商品标签上的企业进行一对照,就能分辨出条码的真假了。

  但单靠质监部门的抽检很难保证没有漏网之鱼,为此去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增加了对商业企业使用商品条码行为的管理,要求销售者进货时应核对商品项目代码的有效性和惟一性。这样就把条码管理范围从零售扩充至物流和生产领域。

  经半年多推行,目前尚有部分超市及小商场未执行此规定,为此质监部门下了最后通牒,8月初的大检查中若发现有销售者给假冒条码的商品开方便之门,将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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