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雨———阳台不修对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0:15 新晚报 | |||||||||
编辑同志: 我是平房区一工厂家属楼的居民,几年来,房子一直漏雨,单位一直给维修。近来,再次维修时,维修人员告诉住户,阳台部位不给维修了。请问,此做法对吗?王女士 查询结果:
市房产住宅局于志华先生答复,居民交纳房费的公房,单位无条件给予维修。对买断的公房,产权归个人所有,自用部位由个人维修。 本报记者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