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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宫”哥俩连害两人被判偿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0:23 新京报

  均表示将上诉,袭警拒捕造成4名公安人员受伤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姬文刚、姬文飞兄弟终于在“四进宫”时万劫不复。昨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两兄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兄弟抢劫未遂后,连杀两人,并扎伤四名围捕自己的警察,在企图引爆手雷时被
制服。

  兄弟各有三次前科

  姬氏兄弟为门头沟区人。

  哥哥姬文刚今年45岁,因犯强奸罪于198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因犯盗窃枪支罪,于198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原判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因犯盗窃罪,于1993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9年3月刑满释放。

  弟弟姬文飞今年42岁,1981年因犯盗窃枪支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因犯盗窃罪于199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犯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于1996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2年10月刑满释放。

  连害两命扎伤警察

  法院经审理查明,兄弟俩出狱后一直靠低保生活。为了搞点钱花,他们决定抢劫一名卖肉的东北老板,但两次抢劫都没有成功,兄弟俩有些心虚,打算出去躲躲。二人来到马某家,但马某拒绝他们在自己家中躲藏,于是二人持尖刀将马某扎死,随后又将前来察看情况的马某外甥杜某扎死。

  兄弟俩向警方供述,作案后,他们跑到山上躲了起来,几天后偷偷跑到一个邻居家,但很快被警方发现。

  警方提供的证言显示,2005年8月10日10时许,公安人员将兄弟二人堵在了他们的躲藏处,在实施抓捕时,姬文飞持刀猛刺公安人员,致史某等四名公安人员受伤。随后姬文飞又欲引爆手雷,被制服。

  经鉴定,一名公安人员身体所受损伤属重伤;其余三人属轻伤和轻微伤。

  庭审中,哥哥姬文刚一直在替弟弟开脱:“这些事儿都是我一人儿干的,主意也是我出的。”“我扎马某时,我弟他在睡觉。”但姬文飞却供述了与哥哥一同行凶作案的经过。

  法院认为,姬文刚、姬文飞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均应严惩。姬文飞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宣判后,兄弟俩都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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