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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争北京站客源致一死三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0:51 新京报

  两主犯判死缓和无期,其余5人获刑期3年半至12年不等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因争夺北京火车站附近客源与人发生矛盾,25岁的黑龙江男子顾某等人将对方砍死1人伤3人。北京二中院昨日公布,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顾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另外5名案犯被判3年半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7人还被判连带赔偿死者家属49万余元。

  法院查明,顾某为团伙头目,案发前,在北京火车站附近为非法运营车主拉客牟利,每月从每位车主处获取1000元的劳务费。附近运营的司机向警方作证,称被害人孙某也组织了一个为非法运营车主拉客的团伙,抢了顾某等人的生意,双方为此产生矛盾。

  去年8月4日17时,顾某、王某等7人,持砍刀、木棍在北京站北面的邮通街附近,对被害人孙某等4人进行追打。其间,顾某、王某将孙某追至该街西侧一大酒店地下室厨房内,持刀猛砍孙头、肩、四肢等处数刀,孙被送往医院后死亡,其余三人受轻伤。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顾某、王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伤的严重后果,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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