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发有害电邮可否立法惩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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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3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阳 实习生 于海风)家住高新区的刘女士昨日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最近一段时间她经常收到一些黄色的电子邮件,邮件是通过别名方式发到她邮箱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刘女士一样经常收到有害信息电子邮件侵扰的市民不在少数。市民呼吁:在完善互联网相关法规的同时,能否予以立法进行惩罚。 据刘女士介绍,上个星期一她从单位下班后打开家里的电脑,她像往常一样准备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着与刘女士一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公务员张宾告诉记者,他的邮箱也经常收到类似的信息,不过最终都以删除它们不了了之。“这些信息要么是黄色信息,要么是欺骗你中奖的诈骗信息……种类繁多、防不胜防。”张宾说。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对于有害信息对大家的影响,相关部门能否出台法律予以惩罚。 对此,徐小平律师事务所的王旭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尚没有这方面的立法,对于这种行为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