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乱发有害电邮可否立法惩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3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陈阳 实习生 于海风)家住高新区的刘女士昨日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最近一段时间她经常收到一些黄色的电子邮件,邮件是通过别名方式发到她邮箱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刘女士一样经常收到有害信息电子邮件侵扰的市民不在少数。市民呼吁:在完善互联网相关法规的同时,能否予以立法进行惩罚。

  据刘女士介绍,上个星期一她从单位下班后打开家里的电脑,她像往常一样准备收
发朋友的电子邮件,可当她打开一封未署名的邮件时,里面的内容着实让她大吃一惊,“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图片和龌龊的文字充斥着电脑屏幕!”刘女士说。起初刘女士以为是朋友的恶作剧就没有在意,可是连续几天她的邮箱都收到了这样的邮件。觉得身心受到伤害的刘女士马上将这一情况告诉了丈夫,气愤的丈夫到处找一些电脑高手查找发件人的地址。“后来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们这种行为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即使找到当事人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刘女士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着与刘女士一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公务员张宾告诉记者,他的邮箱也经常收到类似的信息,不过最终都以删除它们不了了之。“这些信息要么是黄色信息,要么是欺骗你中奖的诈骗信息……种类繁多、防不胜防。”张宾说。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对于有害信息对大家的影响,相关部门能否出台法律予以惩罚。

  对此,徐小平律师事务所的王旭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尚没有这方面的立法,对于这种行为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