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谁敢违规捕捞必将遭到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56 大连晚报

  我市有关部门昨召开会议,部署今年的海蜇保护管理工作

  谁敢违规捕捞必将遭到严惩

  ■通讯员彭志平本报记者李秀峰

  本报讯昨日上午,我市有关部门召开了海蜇资源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的海蜇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强调,从即日起,我市将开始严抓海蛰资源管理。

  会议要求,今年大连地区所有捕蜇渔船不准跨县、市、区转港生产,集中进行停泊,实行统一管理。凡是不按规定到指定管理点停泊的渔船,渔政机构一律不为其办理海蜇专项捕捞旗证。

  按照省内规定,我市有关部门指出,对违反禁渔期规定渔船随意离港及在海上站锚待捕的,扣押渔船至海蜇开捕后7至10日,并处1000元罚款;违反海蜇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海蜇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扣押渔船至海蜇开捕后7至10日,马力58.8千瓦以下的,处2万至3万元罚款,收取资源损失赔偿费8000元;马力58.8千瓦以上的,处3万至5万元罚款,收取资源损失赔偿费2万元;违反海蜇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海蜇,并在海上加工海蜇向海域排放碱液的,另外罚款3万至20万元;对逃避、抗拒检查特别是具有暴力抗法等严重情节的,可以吊销《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