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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枪经过派出所自投罗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3:47 重庆晚报

  本报讯农民侯高河肩扛猎枪招摇过市,却被警察逮个正着。近日,綦江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侯高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两年前,侯高河从他人处购得自制火药枪一支,用于打猎消遣。2005年12月15日下午,侯高河打猎后,扛着猎枪,手提猎物,悠闲地走在隆盛街上。当他从綦江县公安局隆盛派出所大门前经过时,被公安民警请了进去。侯高河问民警为何把他抓到派出所,民警告诉
他非法持枪是一种犯罪行为,此时他才如梦初醒。他所持枪支经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技术鉴定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具备杀伤力。(通讯员杜云发)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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