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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主状告救狗者要求支付寄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4:42 京华时报

  

宠物店主状告救狗者要求支付寄养费
在王女士的照顾下,“王子”逐渐恢复健康。本报记者周民摄

  两名好心女孩从屠刀下救出残疾狗“王子”,并将其寄养在宠物店内,希望进行手术治疗。但几个月后,因照顾“王子”的费用,好心女孩、宠物店主等好心人之间产生了矛盾,甚至在昨天闹上了法庭。

  ■事件残疾狗引发官司

  昨天,在大兴法院的红星法庭,宠物店老板王女士与客户小孙对簿公堂。她要求小孙支付残疾狗“王子”的寄养费9000元。

  王女士说,去年10月25日,小孙将残疾幼犬“王子”送到店里,要求寄养一段时间。小孙表示,小狗的身体不太好,又有残疾,希望王女士能将狗带到医院诊治,费用一起结算。由于小孙是该店会员,王女士当即给狗联系了医生,准备给狗做手术。“手术费需要3000元。”王女士通知小孙后,“小孙说回头联系,但后来一直没回音。”

  王女士说,宠物店规定会员3个月一结账。去年春节前后,她多次联系小孙要她支付费用,但小孙称在外地。今年3月,她在路上巧遇小孙,但小孙称狗属于朋友小恩,“那时寄养费快到5000元了,小孙说她不会支付这笔钱,让我找小恩。”

  王女士认为,小孙是该店会员,将狗送来时也未说清狗主人是谁,店里只跟小孙存在业务关系,因此她向小孙讨债。

  ■起因 救狗者难担费用

  对于王女士的起诉,小孙觉得很委屈。她告诉记者,“王子”是她和朋友小恩一起救的。“当时狗主人因为它有残疾,准备把它杀了,我们觉得小狗可怜,就花500元买下它。”小孙称,小恩买狗时手头没钱,是她借给小恩500元,随后又帮忙将狗送到王女士的宠物店。小孙坚持认为,狗不是自己的,她没有义务支付治疗费。但对于为何迟迟未向宠物店说明狗主人是谁,小孙没有作出解释。

  “当初买下‘王子’是为了救它,谁知道最后闹成这样!”小恩谈起救狗一事,语气很是愤慨。小恩说,当初买狗时,两人商定,由小恩买狗,小孙负责给狗看病,后期抚养等问题。“毕竟我们两人的经济能力也有限,分开承担更合适。”她们没料到手术费那么高,“后来小孙跟我说过手术费的事,可我们有约在先,而且我确实没什么钱。”

  小狗的寄养费引发争端后,两个原先的朋友已很少联系。“我觉得小孙欺骗了我,她不守信用。”小恩说。两个女孩都表示,自己是“好心办了坏事”。

  ■发展 宠物店主欲收养狗

  在王女士将小孙告上法庭的同时,她还在精心照顾着被遗弃的“王子”。

  昨天,记者在王女士家见到了“王子”。只能蹦着两条后腿行走的“王子”亲热地舔着王女士的脸,在她周围跑来跑去。王女士叫“王子,趴下”的时候,它就乖乖跑到王女士脚旁趴下。

  “狗送来时才3个月大,只有两条前腿能动,两条后腿都在地上拖着走。”王女士有十几年的动物保护工作经验,懂得治疗方法。在她的悉心照顾下,“王子”的两条后腿慢慢能够站立起来。“王子”的名字是王女士起的,“在所有寄养的大型犬中,只有‘王子’是残疾的,我怕它自卑,所以给它起这个名字,让它知道自己也跟别的狗一样,是高贵的、独一无二的。”王女士说。

  提起官司,王女士表示很无奈,“我起诉小孙,就是觉得小孙欺骗了我,对狗也太不负责任。”她说,小孙如果不愿养这只狗,跟她说声就行,但不该一直推托并将狗丢弃在宠物店。“要回多少钱我不在乎,我就是要个说法。”王女士说,不管案子怎么判,她都愿意收养“王子”,不再让它流落街头。

  昨天,由于小孙提出将案件转移至其户口所在地的丰台法院审理,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专家说法

  救助动物要量力而行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新闻发言人何先生:无论养犬人还是救助者,都应从狗的角度多考虑。基金会不赞成以赎买的方式救助动物,最好的救助方式是制止这种杀狗、遗弃狗的行为。基金会提倡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对狗进行救助,如果没有能力抚养狗,那么救助后对动物也是悲剧,对救助者而言也增加了负担。此外,目前没有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来规范对待狗的行为,是造成这种尴尬事件的主要原因。 作者: 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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