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打派出所副所长耳光续:打人局长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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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8:40 大河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7月5日,本报A11版以《打了副所长几耳光又要脱巡警“警皮”?》为题刊发了长葛市交通局副局长王志远、交警大队车管科科长王超峰、公疗医院副院长王昆峰三兄弟和家人在一家饭店就餐后,因为餐费和店方发生纠纷。结果,兄弟仨打了饭店人员,处警的一名派出所副所长也被打耳光的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打派出所副所长的王超峰被免职、治安拘留、行政记过等处理,王超峰的哥哥王志远和弟弟王昆峰受到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等处分。
据了解,报道刊发后,立即引起长葛市相关部门的重视,当天,长葛市纪检部门开始介入此事,长葛市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也着手调查此事。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王超峰、王志远、王昆峰三兄弟及时到长社派出所当面向被打副所长进行道歉,另外,三兄弟还看望了伤者,并和饭店老板进行协商,求得对方的谅解,经协商,王家三兄弟赔偿被打的饭店前厅经理医药费4000元。 昨天下午,长葛市委宣传部给本报传真来对王超峰三兄弟的处理决定。 长葛市公安局作出的处理决定为:经长葛市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王超峰予以治安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王超峰交警大队车管科科长职务。 长葛市交通局作出的处理决定为:责成王志远向市纪检委、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长葛市卫生局作出的处理决定为:责成王昆峰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由局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诫勉谈话。□记者潘国平 实习生王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