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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过土方未回填 "防水处理"引发业主猜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1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南京江宁区苏源美地小区一业主自挖“防空洞”遭到查处一事。昨日,该小区一居民再次向本报反映称,6月26日,南京市房屋安全修缮处就已下发通知书,责令违规业主10日内进行土方回填。但如今已超过了整改的期限,该业主非但没有进行土方回填,还大有装修“地下室”的迹象,希望房屋管理部门能及时前来过问和督促。

  接到反映后,记者再次来到现场,看到地基圈梁仍未恢复加固,几名工人正在地下室内施工,打听得知他们是在做防水处理。一名工人称,这个“防水处理”做得贵啊,要十来万元钱呢。附近一位业主认为,房主花如此多钱作“防水处理”,可能是不想回填土方,而是在搞“室内装修”。

  随后,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工程部一位工作人员说,当初建房时,土层与一楼地板之间留有一定的空间,主要就是防水防潮的。地下水是平衡的,对方只要按照房屋设计的图纸,直接将土方回填后,将地基圈梁加固恢复后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做什么防水处理。有的业主还认为,该业主可能是在建造地下车库。但物业管理处的汤经理告诉记者,在别墅区停车位有两种,一种是有的别墅本身带有地上车库,另外一种是没有车库的,开发公司则在别墅花园内预留了车位,同时室外还有一百多个临时停车位,因此停车根本不是问题。

  记者将此事向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江宁受理站作了通报,几分钟后,受理站两名工作人员赶至现场,查看后表示不排除该业主有“装修”地下室的可能。一位工作人员称,如果对方真要拒绝整改,按照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可由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给予其5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但受理站没有执法权,只能将这一情况向鉴定处反映。对此,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刘科长称,虽然过了整改通知的期限,但对方已经动手整改了,是不是在“装修”,目前尚不确定,总之,最终他们会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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