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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致富”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2:00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筠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杨蕊 路文华)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对一起女美容师行窃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这名以偷配钥匙盗窃女顾客家财物的美容师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张某某,女,37岁,原在本市河西区某美容院从事女宾美容、美体的工作。当张某某看到来做美容的女顾客衣食无虞、生活富足,贪欲便一点点地滋生起来。某日,张
某某趁女顾客王某某做美体时不备,利用其人、包、衣服分离之机,偷偷将王某某家的3把钥匙拿出,进行配制以伺机作案。2006年1月21日21时许,张某某经电话联系,确认王某某家中无人,遂携带事先配制的钥匙来到王某某位于河东区富民路某小区内的居住地,用钥匙开锁进入其家中。张某某在王某某家中一写字桌内发现了王某某的丈夫刚从银行取出的人民币10万元,遂将这10万元偷窃后逃逸。张某某用这笔钱购置了大量的黄金饰品和高档服装,几天内就将赃款挥霍近半。经失主和群众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确定张某某有重大嫌疑,遂将其抓捕归案,收缴赃款60400元,后发还失主。张某某一时的贪念换来了11年铁窗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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