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单位防暑不力员工可向卫监部门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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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4:3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欢)从事高温作业的单位必须做好全面防暑准备。昨天,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温作业用人单位未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相关人员可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入暑前,要由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高温作业工人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患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职业禁忌症者,应调离高温工作岗位。
此外,用人单位还要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矿企业可采取“早上班、晚下班、做两头、歇中间”的工作时间,避免因烈日暴晒发生中暑和人身伤亡事故。 市卫生局昨天还公布了对于防暑降温措施不足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65066969。 RJ2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