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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证驾驶黑车处以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5:04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王业斐通讯员赵起鸿)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本市公安机关配合开展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大会上获悉,本市公安机关发布了5条措施整治“黑车”,其中规定,凡是无证驾驶或使用假证驾驶黑车的,将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公布的5条措施分别为:1、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性集中整治行动;2、对违法行为未全部处理完毕的车辆坚决不予放行,对逾期不来处理,达到法定拍卖、报废
期限的暂扣车辆,坚决执行拍卖、销毁措施;3、10月1日后,对“黑车”未按规定投保的,依法实施罚款、扣车,并责令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存在假牌、套牌及非法改装等行为的“黑车”,一律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刑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对“黑车”驾驶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逾期未年审的依法予以注销,无证驾驶或使用假证驾驶的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和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5、在中心城区和广场、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收费口等区域,公安交警部门一旦发现有非法营运车辆违停候客的,及时进行纠处、驱散,确保不形成“黑车”聚集的现象。

  据了解,今年1至6月,公安交警配合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查获机动车非法营运8721辆,并当场收缴了非法携带的刀具近百把。截至6月底,全市已处罚残疾车、人力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4182起,暂扣车辆4023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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