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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破获一起特大运售野生禽类动物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8:39 云南日报

  新华社西安7月8日电(记者许祖华、刘林)28只猫头鹰7日被陕西省林业厅在周至县楼观台林场内放归自然。这些猫头鹰是陕西警方在今年3月23日、4月13日查处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野生禽类动物案时截获的。该案的12名涉案人员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3月23日和4月13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和永寿县公安局相继查获途经陕西
非法贩运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46只,并及时移交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中心救治。同时,陕西省公安厅、林业厅立即抽调40余名民警和林业工作人员成立专案组,历时三个月,先后奔赴宁夏、甘肃、河南等省、自治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其中12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在整个追查中,共截获933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猎隼等,涉案金额201万元;该案是目前全国查获的一次性涉及猛禽类野生动物数量最多的一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由于运输过程中环境恶劣,致使8只猫头鹰死亡,其余大部分猫头鹰不同程度伤害。不法分子为牟取经济利益,准备把这些猫头鹰运往广州一带向餐馆出售。被送往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中心接受救治的38只猫头鹰,有6只由于受伤严重不治身亡。目前,成功获救的32只猫头鹰中,除4只仍需继续接受救治外,其余28只体质已完全恢复,并于7日晚被放归大自然。

  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6只以上属重大案件,10只以上为特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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