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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棵树邻里相残重伤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1:08 三秦都市报

  本报安康讯 (吴琛 记者 蔡建国 通讯员 陈扬杰)安康市汉滨区两户村民为了三棵树相互打斗,造成两人重伤、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腊月二十八,安康市汉滨区田坝乡柳树沟村村民元为策看着家门前踩着石头过河的村民,觉得应该搭建一座木桥,就叫上儿子元国宏和附近住的几个青年人凑来了一些木料,带着工具干了起来。在搭建过程中,元为策觉得木料不够,正好邻居陈清芳的大儿子元
为东放羊经过,于是就给元为东说:“这搭桥木料不够,把你家河边这棵大椿树砍了凑一下。”元为东说:“那你们砍吧,大家都是要过河的。”说完就放羊去了。元为策在叫人砍完大椿树后,发现元为东家在河边还有两棵小柏树有点碍事,也给砍了。陈清芳看见了说:“你们把大椿树砍了搭桥行,但你们不该把两棵小柏树也砍了。”元为策说:“这是坟地上栽的树,为什么不让砍?”

  下午2时许,陈清芳的四儿子元为刚回来,看到自己家的树被砍了搭桥,就问母亲陈清芳:“元为策他们砍我们的树给打招呼没有?”陈清芳回答说:“不仅没打招呼,还说这树是栽到坟地上的。”元为刚听罢,从家里拿了一根木杈准备把树扛回来。陈清芳的二儿子元为平听说家里的树被砍了,也跟着元为刚前去说理。二人来到河边搭桥的地方,元为刚问:“这树是谁让砍的?”正忙着的元为策扭头说:“是我砍的。”元为刚抡起木杈打在元为策的头上,元为策当即昏倒。元为策的儿子元国宏见父亲被打,从地上捡起搭桥用的洋镐去打元为刚,元为刚被他人劝走了没打上,就将气出在老二元为平头上,一洋镐打在元为平的头上,元为平应声倒地,头部鲜血直流。腊月二十九,元为刚和元国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元为策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颅脑损伤属重伤。元为平经司法医学鉴定头部钝器伤致重型颅脑损伤遗留外伤型脑瘫,呈植物人状态,属一级伤残。截至2006年5月26日,元为平共花医疗费44336元。

  2006年7月3日,元国宏被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受害人元为平目前的经济损失9.8万余元。元为刚被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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