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搭棚卖水果没签合同 摊主抵制农贸市场提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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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1:13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苏必庆)7月8日下午5时许,南宁市西乡塘区永和二队农贸市场承包方,对该市场外围数十个水果摊提高租金。此举引起摊主强烈不满,双方险些产生肢体冲突。 当天下午5时45分,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有数十人围在永和二队农贸市场路边的水果摊旁议论纷纷。一摊主告诉记者,今年6月之前,他们都是按5元/天交摊租,进入6月份
记者问起他们是否签有合同时,摊主们说,他们是在路边搭棚卖的,从没签过合同。记者发现,数十名摊主只有一人拿得出合同,而且合同是与原承包方签订的。 市场承包方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摊主们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承包方提租也有苦衷:他们每年要交承包费50万元,支付员工工资16万元左右。如果不提高租金,他们维持不下去。他还说,6月26日,他们事前已向每位经营户下发了提租通知,如果摊主有意见,应该提前沟通,而不是在他们收取租金时联合抵制。他表示,这些水果摊要么划线后成为固定摊,然后按提租后的价格交租金;要么他们以散摊的形式每天交租金,他们会按货物的多少计量,每天收1元至10元不等的租金。 当记者问起双方能不能相互沟通,互退一步时,他说,他做不了主,这要由领导决定。编辑:蒙卫芝作者:苏必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