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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婴儿缺钱时用来换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3:01 现代快报

  (边条)捡来婴儿

  换钱被判刑

  □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见习记者 吴杰)近日,江宁法院审理了这起拐卖儿童案,判处拐卖的两名男子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

  今年1月17日,在一架从昆明飞往南京的飞机上,两名男子带着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照顾婴儿的动作显得很笨拙。据交代,这个男婴是捡来的,准备将孩子以15000元卖给江苏新沂市的一对夫妇。警方随后对两人进行刑事拘留。

  其中年纪较大的男子名叫夏某,来自云南,夏某说,他的妻子于2005年10月在老家的河边捡到了这个男婴。抚养了三个多月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夏某夫妇决定将男婴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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