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灯泡”辩称提醒“注意安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3:01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7月8日讯(记者 黄智义 实习生王佳琮)因无女友,一男子闲着无聊,竟去河边恶作剧当“电灯泡”,用手电乱照谈恋爱的男女。被晃的恋人十分气愤,将他的手电扔进河里,并要揍他。 24岁的小郭称,6日晚上10点,他和女友在西工商河边谈恋爱,有人不停地用手电晃他们的眼睛。他和女友换了个地方,手电光不久也跟了过来,两人十分生气。后来,小郭跑
民警到场后了解到,小伙子姓宋,河北人,现在济南打工。宋某称,他一直没有女朋友,有时挺无聊,他拿手电晃人并无恶意,也是为了提醒对方注意安全,别太晚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