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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卖药的要当买药人“参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3:01 大连晚报

  哪些药品不能同时服用;哪些药品服用时有禁忌;哪些人不能服用哪类药品等

  药店卖药的要当买药人“参谋”

  ■首席记者陆彤

  本报讯“药店不是纯粹的商店;药品不是单纯的商品;售药人员也并非普通的售货员。”昨天,中国优良药房评议专家组来大连为大连各药房做评议时,中国非处方药协会高级药学专家、中国优良药房评议中心主任胡圣榆教授提出药学服务相关理念。

  如今,百姓自行到社会药店买药的现象已很普遍。据统计,我市的百姓在药房购药的比例超过40%。但对于并非“专业”的百姓来说,自行买药、治病也存在弊端。临床上因吃错了药,或不合理用药所产生的药品不良反应的病例并不少见。那么,药店的店员、药师就应该掌握足够的药学知识,诸如哪些药品不能同时服用;哪些药品服用时有禁忌;哪些人不能服用哪类药品等,指导百姓合理用药,真正使百姓了解,如何使用药品才能发挥更好的疗效。

  2003年,为了满足百姓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向社会发布了《优良药房工作规范》,即GPP评议。围绕药学服务中心,对关于药师的责任、药师负责任的态度、如何提供用药信息和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等规定了工作标准。随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连续发生,要求药店药师也同医生护士一样担负起患者用药安全的责任。

  据了解,GPP发布以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社会药房的积极参与。昨天,经过专家组的多方认证和评议,大连奇运生大药房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家通过GPP评议的药店。据了解,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69家社会药房申报GPP,其中有34家已通过评议获得优良药房资格。

  中国优良药房评议中心主任胡圣榆介绍,社会药房是医药商品流通的终端环节,经营的商品是直接作用于人体,关系到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店不能只一味地追求商品的利润率,售药人员不是简单地卖药,卖的越多越好,越贵越好,而是要对患者的健康有保障作用。如何做好药品及其相关产品使用的服务,使百姓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伤害是全社会都在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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