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初一学生课堂上用小刀捅死同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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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4:4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王卫平任建飞邓小卫)7月7日下午2时,米脂县14岁的初一学生李某,在课堂上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同学毕某捅死。昨日,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李某出生于1992年2月,是米脂县第一中学初一(1)班学生,他与同学毕某一起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提起当时的情形,同班同学小赵目光里仍带着惊恐:“老师正在讲台上讲课,忽然他们就打起来了,先是用拳头互相击打,后来李某掏出小刀,在毕某胸
毕某胸前涌出的鲜血让这个有85人的班级惊呆了,李某则手拿小刀一动不动地站着。稍后,回过神来的老师才夺下李某手中的小刀,并打电话叫救护车,一些学生连忙抬起受伤的毕某跑向救护车。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毕某还是于当日下午身亡。 事发后,米脂县有关领导及公安干警迅速赶到,处理案发现场、维持教学秩序,并将李某控制住。昨日下午,校党委书记赵所岗说,经过多方努力,米脂县第一中学已经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有关善后工作已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至于毕某之死学校应负什么样的责任,赵所岗说他还没有来得及考虑。 毕某之死在该校及米脂县城引起强烈震动。初一(1)班的多名学生说,他们坐在教室里都不敢向后排看。虽然教学已恢复正常,但多名学生上课时总集中不了精神,老想起那惊恐的一幕。 昨晚,米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负责人说,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有关其捅死同学的动机及细节等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