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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伤学生赔了9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7: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廖江记者田富友陈章采)宜宾市屏山县一名教师,丢钱后怀疑系学生所为,将学生打伤还逼其写下欠条,为此师生间打起了侵权官司。近日屏山县法院一审判决侵犯人身权的教师赔偿学生医疗费等共932.70元。

  2005年6月3日,屏山县福延镇某小学代课教师仁某丢失人民币200元,怀疑是同住一个院坝内的初中学生晓芳(化名)偷了,便要其承认偷了钱,并强迫其写下欠条。随后,仁
多次要晓芳“还”钱未果,将晓芳打伤。事后,晓芳以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侵害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仁某殴打、威胁还是未成年人的晓芳,致使其身体遭到伤害、精神上产生了恐惧,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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