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顾客两摊主互殴 咬人鼻子被判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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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9: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两个摊主同在一个菜市场卖鸡,因为争抢一个顾客发生争斗,被抢了顾客的摊主不但手掌被打骨折,连鼻子都被咬破了。 张克友与何贵祥二人同在卫岗菜市场做卖鸡生意,2005年11月6日上午8时许,何贵祥看见以前经常在自家摊位买鸡的一个顾客跑到了张克友的摊位前,他有点生气,便将此顾客喊到自己的摊位跟前,而张的老婆看到上门的生意被何给弄跑了,就到何的摊位前理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克友与被害人何贵祥出于经营中的不当竞争,引起矛盾,在互殴中,被告人张克友致何贵祥身体两处轻伤后果,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海燕 胡广 子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