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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顾家 欠下债也要妻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9: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的钟某于2004年去了国外,现一直在国外工作未归,而他仍在国内的妻子正因他出国前的债务而焦头烂额。

  2004年钟某向同事李东共计借款4万元用于做生意,承诺三个月内还款。但到期后,李东多次催要却始终不见分文。鉴于钟某已经出国,联系多有不便,李东便将钟某和其仍在合肥的妻子一并告上法庭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钟某的妻子夏某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钟某借款时,她虽然在场却不知道借款的用途,而且钟某因生意失败和她大吵一顿后已多年不承担家庭责任,其4万元的借款也根本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夏某还找来弟媳和妹妹证明自己经济困难,钟某确实不曾照顾家庭。

  蜀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此案后认为,钟某向李东借款及其与夏某是夫妻关系的事实存在,夏某关于经济困难的证明不能作为不还款的依据,与李东起诉钟某要求还款没有关联性;对于钟某不承担家庭责任的证明由于缺乏其他证据相印证,法院对此证明也不予确认。最后法院认为,钟某的借款发生在与夏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夏某对钟某的借款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判令钟某、夏某10日内共同偿还李东的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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