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津落户先办落户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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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11:22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延军 实习生张津怡)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目前外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陆续办理回津进津报到、落户手续,市中大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毕业生和家长,要先到就业指导中心打印落户编号后,方可办理回津进津报到和落户手续。 ▲外地院校天津生源毕业生: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及有效天津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迁出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到就业指导中
▲外地院校非津生源毕业生:凭已经由天津市教委、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加盖公章的“进津申请表”、报到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和落户编号手续,打印编号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最后将报到证交至接收单位。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档案服务电话:23018720、23018722;报到证服务电话:23018725、23018721;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