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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沙包”注册遇阻 部分成员不堪压力欲退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4:50 舜网-济南时报

  7月8日、9日,本报连续刊登了有关济南首个“人体沙包”组织的报道,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并积极提出了建议。日前,记者采访了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目前有关规定,“人体沙包”组织不在企业注册登记范畴。此外,该组织部分成员也萌生了退意。

  成员:俩“沙包”怕丢脸欲退出

  7月9日下午,当记者再次约见“人体沙包”组织的创办人时,他同意报纸可以刊登他的名字。根据他的说法,他叫冯更新。他承认,“人体沙包”组织加上他一共有六个成员。但在看到本报的报道后,其中两个人有了退出的意思。

  “谁没事儿愿意挨揍啊?”说起那两个打算退出的搭档,冯更新表示能够理解,“最近两天,他俩不大高兴,认为做‘人体沙包’丢脸,老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事儿。” 谈起“人体沙包”还不被人理解的事情,他举了个例子:“许多人打电话时都强调,一定把通话记录删除,以后不要骚扰她们,怕被人知道。”

  由于与冯更新一起来济南打工的河南老乡很多,在“人体沙包”的事情见报后,他的不少老乡也看到了。其中,还有很多人专门打电话给冯和他的成员,询问相关情况。冯更新认为:“这可能是造成他们两个不想继续干的直接原因。”

  市民:有人想加盟做“沙包”

  在接到的大量市民电话中,记者发现,读者大多对冯更新、小蒋等人打工不顺的经历表示同情。但同时,绝大多数人也认为,“人体沙包”现象绝对不应提倡。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刘先生说:“在封建社会,有以允许让别人打来讨钱的乞丐,‘人体沙包’与此没有本质区别。”

  山东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李焕明则从出路的角度给出了见解。他表示,如果冯更新打算从事这个行业,完全可以借鉴“泄气室”的模式,开办一家用塑料人做道具的“假人沙包”发泄屋。

  7月9日,在给记者打电话的读者中,有一个人比较特殊。他既不是“人体沙包”现象的反对者,也不像其他读者那样,针对该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自始至终,他只是反复那句话:“能不能把冯先生的电话号码给我?”

  出于保护当事人安全和隐私考虑,记者没有满足这名男子的要求,并告诉他,如果有什么想法,可以通过本报进行转达。该男子情急之下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打算加盟他的‘人体沙包’,想先和他聊聊。”

  工商:“人体沙包”禁止登记注册

  在前几次的采访中,冯更新曾告诉记者,他正打算到工商部门为“人体沙包”组织登记。为此,记者采访了工商部门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人士。该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我国企业的经营范围呈逐年扩大的趋势,但就目前的“企业经营范围”内容来说,还不包括该类组织的服务内容。换句话说,“人体沙包”将被禁止登记注册。该人士表示:“如果他到工商部门来登记,我们目前不会批,只能向上级部门请示。”

  山东师范大学法律系的迟美鸿教授认为,如果一旦允许这类组织合法存在,将会被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利用,罪犯可能会通过事后与被害人协商的方式,让其接受侵害事实,从而避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法律也不应当允许类似组织存在。(记者 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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