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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女教授被发现在地下室自缢 离奇痴呆(组图)(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7:56 国际在线

  “不清醒”的柳老师离婚了

  2005年6月6日,秦晓晴正式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与柳泽花离婚的诉讼请求。秦的理由有三条:一是夫妻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二是妻子的自缢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身体和工作;三是妻子的父亲及家人的纠缠严重地干扰了他的生活和工作。期间,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办公室对柳泽花进行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认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

  8月16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判决宣告柳泽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成年女儿秦丽斯为柳泽花的监护人。就这样,女儿代母出庭,与父亲秦晓晴就离婚一案对簿公堂。

  9月14日,洪山区人民法院主持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共同拥有的住房归秦晓晴居住使用(取得产权证后归秦晓晴所有),柳泽花获得17万余元的补偿,家具和电器归秦晓晴居住使用,并补偿5000元给柳泽花,其他存款债务分担。

  柳春莉认为,3万余元存款、外债7万元,这肯定不符合实际情况。柳泽花生病后,所在的新闻学院还保留了她的一切待遇,从2000年至今,柳泽花的工资津贴多达21.5万元。而秦晓晴目前担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且在多家高校兼职讲课,其真实的家底会是这样吗?秦晓晴对此解释:“我会为柳泽花负责一辈子,何来财产分割不均?”

  年迈父母守着痴呆女儿

  柳泽花的父母都是70多岁的老人,为了照顾痴呆的女儿,他们从湖北乡下搬到了这里。

  最近一段时间,柳泽花的病情有所好转,能自己看一些书籍杂志,但仍然不能开口说话,也不能写字。目前仍存在严重智障,连吃饭、上厕所等小事都不能自理。

  记者向柳教授打招呼,向她问起生活中的一些事情,她只会摇头或点头。“现在柳泽花的智商就如一个3岁小孩,但总算比以前要好许多,相信她将来一定会好起来,”柳春莉说,那天下午在地下室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恐怕只有等她姐姐完全醒来才会真相大白。

  柳华山老人最担心的是女儿的后半辈子怎么过,他说,现在秦晓晴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给柳泽花,柳泽花的工资收入全部由女儿领取,但女儿现在很少来看她。

  秦晓晴在一封公开的《柳泽花离婚背后的故事》中称:柳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把他当唐僧肉,向他狮子大开口,索要了各种款项和费用。离婚后,又通过学校办公室、工会达成多方协议,向他索要100万元,甚至高达500万元。

  记者在《关于柳泽花出院及后期治疗协议》上发现,秦丽斯,柳华山、柳春莉,秦晓晴三方,在学校领导出面调解下,起草了协议书,上面就柳泽花的治疗费用、聘请护理人、住房等问题上形成共识,但并未涉及赔偿费用的问题。协议书上也仅有秦丽斯的签名,并未生效。

  时间在一天天过去,这起大学女教授离奇痴呆的谜团似乎将被时间尘封,但世间毕竟还是有那么多清醒的人。谁是柳泽花事件的始作俑者?谁该为柳泽花的离奇痴呆承担责任?我们期待有关部门给予满意的答案。(本报特派记者 刘 俊 发自湖北)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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