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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院长私刻假公章冒领民政扶助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8:3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敬老院工作人员为捞钱,竟然虚报已经死亡的民政扶助对象,用假印章从民政局冒领扶助款,再以奖金的名义私分。7月3日,江西省永新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林长根、吴高华和李长生提起公诉。

  林长根、吴高华和李长生分别是该县坳南乡敬老院院长、会计、出纳,是该县民政局聘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2003年至2004年间,林长根等三人觉得敬老院工资低,动起了歪脑
筋。他们在民政局核定乡民政扶助对象数额时,把敬老院供养对象和已死亡民政扶助对象的名字相加上报,并私刻死亡人员假印章15枚,然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数次从该县民政局冒领扶贫、优抚、社会救济款共计4万余元,于每年年底以奖金的名义私分。其中,林长根分得9610元,吴高华分得7075元,李长生分得6260元。 巴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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