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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架大人“掐” 打伤对方赔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2:40 法制晚报

  小孩打架大人“掐” 打伤对方赔医疗费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为自己的孩子大毛(化名)被别的孩子打哭,大毛的母亲与对方家长厮打成一团,最终闹上法院。

  日前,通州法院判决大毛的母亲应赔偿对方医疗费300余元。

  今年4月的一天,大毛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时被打哭。看到孩子受了委屈,大毛的母亲破口大骂,而后与别的孩子的家长发生了争执。大毛的母亲又抓又挠地将对方打伤,后被诉至法院。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为,大毛的母亲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并互殴,双方当事人遇事时均未能克制情绪,故大毛的母亲应按照过错责任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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