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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迪厅刺死2人逃亡2年落网被判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4:34 法制晚报
北京男子迪厅刺死2人逃亡2年落网被判死刑(图)

杀人凶手王京生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摄/通讯员 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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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两年前,新街口北大街JJ迪厅内发生两死一伤的血案,之后凶手王京生被公安部通缉,直到去年因盗窃服刑期间被狱警发现其真实身份。

  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向媒体通报,王京生被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迪厅争执刺死2人

  据法院查实,2004年3月23日凌晨1时许,王京生和王春明等人在JJ迪厅内跳舞时,因琐事与王某、张某和周某等人发生争执。

  后王京生持刀将王某和张某刺死,并将准备离开的周某刺伤。

  逃亡期间盗窃获刑

  在江苏逃亡期间,王京生主要靠盗窃生活。

  2005年5月,正在实施盗窃的王京生被警方抓获。但他当时化名“尹松超”。一个月后,江苏省昆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尹松超”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身份可疑最终露馅

  在王京生服刑两个多星期后,法院向看守所反映,在向“尹松超”家属寄送判决书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尹松超”的身份很可疑。

  看守所管教立即对“尹松超”的身份进行查询。

  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尹松超”的防线最终崩溃。“尹松超”说,他是王京生,身上背有两条人命。看守所立即通过在逃人员网查询,发现他是公安部B级通缉犯。

  据王京生交代,他当初是经人介绍认识了黑车司机尹松超,连哄带偷拿着尹松超放在车里的户口本到派出所拍照更换二代证。从此,王京生摇身变成了“尹松超”。

  虽属自首未获轻判

  市一中院认为,王京生在服刑期间,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故意杀人罪行,应以自首论。

  但王京生因系累犯,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且其自首缺乏主动性,故法院对其所犯故意杀人罪不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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