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患者死亡医院仍计费续:院方承认未履行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20:16 四川新闻网
患者死亡医院仍计费续:院方承认未履行义务

医院财务科科长金辉接受采访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7月1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再次前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了解情况,对《患者死亡医院仍在计费,巨额费用难报销》一文存在的疑惑继续进行采访。当天,院方宣传部朱方副部长接待了记者。并针对文中提到的疑问,找来医院有关部门的知情人员给予了一定的解释。

  院方承认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对于一共195700.53元的西药费中不能报销的自费药就有148926.16元这个情况,记者提出这是否对患者家属履行了告知义务?朱方随后电话联系了医院罗护士长进行解答。电话中罗护士长称,家属是签署了特殊药品和自费药申领单的,这证明医院方履行了告知义务。

  难道是患者家属记错了吗?记者随后再次提到自费药中有两种蛋白类药物大量长期使用,总费用高达57064元是否确实告知了家属?是否确实有家属的签字认可?在反复追问下罗护士长终于承认,医院确实没有把真正情况告诉家属。对此罗护士长给出的解释是,这两种药是肝移植手术的必用药,所以没有告诉家属。而且华西医院在同类肝移植手术的其他病例中,也都没有告知家属的习惯。听了罗护士长的解释,朱方副部长当即对这个新情况向病人家属表示歉意。朱方承认,这是医院的失误,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予以改进。朱方沉重地告诉记者说,“对于如此高额的自费药没有告诉患者,确实有医院一定的责任。我希望当事人能到医院来面对面地进行协商解决。”

  材料费之谜仍难解

  对于材料费编号全部为零或者根本就没有编号这个问题,院方财务科科长金辉作了相应解答。金辉告诉记者,按照2003年11月开始试行的《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里面规定,对于正常消耗的材料医院将按规定加上利润,最后提供实价清单给患者或家属,所以不需要加编号。

  记者在金辉提供的《医疗价格》中的确看到有这样的条文,“凡《医疗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可另计费的卫生材料,一律不得另外收费;明确规定可另外收卫生材料费的,按购进价顺加不超过10%计。”此外,在规定里面的详细表单上也确实有个别医疗项目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另计费材料。随当记者询问死者家属提供的近千个材料项目是否都属明确规定可另外计费时?金辉表示必须当事人到场查看病历才能知道答案。

  由于当事人张女士不在成都生活,按照规定记者又无权查看医院帐目和病历,这使得整个事件中大量疑问难以揭开。不过,

四川新闻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最新动态。(记者 代朗)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