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JJ迪厅命案凶手一审获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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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2:23 竞报 | |||||||||
王京生在法庭上 身负两条命案 逃跑后并化名盗窃 服刑期间真实身份被识破 JJ迪厅命案 凶手被判死刑 本报讯 (记者 朱燕) 近日,曾因在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院内JJ舞厅杀害两人,重伤一人,并化名行窃的王京生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此外,他还面临约45万元的民事赔偿
今年6月6日上午,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京生涉嫌故意杀人、盗窃一案。 王京生今年28岁,是海淀区的一名无业人员,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据王京生供述及一些证人证言的证实,2004年3月23日凌晨,王京生、王春明与各自的女友等人一起到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院内JJ舞厅内跳舞。因与在舞厅内跳舞的王春明、张正喜、周宗涛等人发生摩擦。王京生拔出携带的尖刀一阵乱挥,将26岁的王成国和张正喜扎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周宗涛在上了出租车后,还被追上来的王京生砸破车玻璃后扎伤。 事后王京生先逃到了东北躲了二十几天,回到北京后住在一个称其为“姐夫”的人家中,与“姐夫”一起进行两次盗窃,撬开了两辆车的后备箱,盗取了24000元现金。 后来,王京生借来了另外一个朋友尹松超的户口本,自己照了相换了一张二代身份证,于是王京生就变成了“尹松超”。 到了江苏后,因囊中羞涩,难维生计,王京生就进行盗窃,被判入狱一年两个月。结果,虚假身份最终被识破。 在6月6日对其审理中,王京生表示对故意杀人和盗窃的事实没有异议。在法庭作出判处死刑,附带45万元民事赔偿后,王京生未表示是否上诉。 摄影/通讯员 王文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