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合阳一法官出租警车搞创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6:05 三秦都市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 冀晓菊)为解决本庭室经费问题,合阳县法院一干警私自将警车租借给他人使用,借车人又驾驶所借警车实施盗窃。近日,合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相关责任人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马某是合阳县法院一名庭室负责人。为解决本庭室经费问题,马某私自将本庭“陕EA109警”牌照的警车租借给许某个人使用。2005年11月28日,许某驾驶这辆警车
行驶到合阳县同家庄镇附近的西禹高速公路段,看到正在施工的中铁五局三公司的建筑材料堆放一地,随即实施盗窃,被施工人员发现。后许某投案自首,而车辆被严重损杯。这一事件在合阳县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据合阳县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人介绍,警车应当用于执行紧急公务,而犯罪嫌疑人马某作为警车的管理责任人,违反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法院系统警车管理规定》,马某私自将警车租借与他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