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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坚决打击“医闹”行为昆明“医闹”自曝职业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0:10 云南日报

  5大因素催生“医闹”团体

  卫生部提醒医疗机构,对“医闹”要坚决予以回击核心新闻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他们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和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人,然后再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
索取高额的赔偿。媒体把他们叫“医闹”。

  昨日,卫生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坚决打击“医闹”等违法行为。这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也是谋取不正当的经济收益和手段。卫生部与公安等部门就加强医院秩序做了沟通,打击“医闹”是有法可依的。卫生部提醒医疗机构,对“医闹”的行为,要坚决给予回击。职业“医闹”自曝内幕

  “医闹一族”是昆明今年以来出现的新兴职业。他们往往和出现了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相互利用,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在医院拉起横幅要求赔偿,严重的就将死者或伤者抬到医院门诊大厅扰乱就诊次序。在医疗纠纷当事人获得了医院的赔偿后,他们再与其分红。6月份,昆明连续有3家医院遭遇“医闹”。

  日前,一位曾参与过5次“医闹”的男子约见记者,曝出了整个医闹的操作内幕。

  该男子名叫李兵(化名),他向记者介绍,他没有正式工作,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朋友邀请参加了一次对医院的赔偿纠纷,一天时间他就获得了300元报酬。看到到医院胡闹一下,就可以赚到这么多钱,他由一名无业人员正式加入到了“职业医闹”行业。他开始受雇于有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用在医院设灵堂、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殴打医护人员等方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获利。

  李兵介绍,每个职业“医闹”团体都有业务员,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各个医院寻找医疗纠纷。其中,医院的手术室、儿科、妇产科、心脏外科等高风险的科室是“医闹”的主攻对象。医院的太平间是最好揽生意的地方,他曾毫不费力地从昆明一家医院的太平间外揽到了5万元的生意。当时,他在该医院太平间外看到一对夫妻正在哭泣,上前一问得知,他们的父亲在医院治疗时曾出现了一次药物过敏,在随后几天的治疗中死亡,因为怀疑是药物过敏引起的,这对夫妻多次向医院提出赔偿都没有得到具体答复。他向该夫妻提出由他组织人向医院进行索赔,赔到的钱,按照12%的比例进行提成。

  这对夫妻同意后,他组织了20人以死者亲属的名义,举着横幅、穿着孝服来到医院又哭又闹,持续了7个小时后,医院同意支付5万元的赔偿费,并且,死者后事的一切开销均由医院承担。就这样,他轻松地得到了6000元的分红,除开他喊来的20人每人60元的报酬外,他获得了4800元的纯收入。

  “医闹”多是无业人员

  “医闹”团体一般通过两种方式索赔分红。一种是从医院总的赔偿额中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成,另一种方式是由患者家属说出一个赔偿底数,他们负责跟医院谈更高的价格,超出底数的部分归他们所有,但该抽成方式在获得了赔偿后,不参与患者底数的分红。

  李兵说,一个“医闹”团体最少的有十余人,最多的有百余人,这些人大多没有固定工作,有相当一部分是城市周边的中年妇女,她们大多是靠拣垃圾或做小生意为生,且大多属于一个村或一个地方。每次有“业务”的时候,就由一个人牵头,一个通知一个,有相识的也有不相识的,然后在一起相约到医院。

  负责带头的人,每约一个“医闹”,就可获得10元的提成,然后他再分出5元给前来闹事的人。一个牵头人往往不管能否帮患者家属要到赔偿款,都可从患者家属手中获得几十或上百元的人头费。李兵还说,他们的闹医对象大多是民营医院,因为民营医院相对来说很顾及自身的品牌形象,且处理赔偿起来也比国营医院的手续要简短。

  5大因素催生“医闹”

  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有人采用过激手段扰乱医院的正常就诊次序,向医疗机构进行非正常途径下的索赔,云南省卫生厅在2005年9月8日,面对全省下发了《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犯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权利、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否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在如此严厉的法规下,为什么还会有“医闹”团体的出现呢?昆明一深受“医闹”之苦的某医院院长分析说,首先,很多患者送到医院时,已经处于危险期,这时患者出现意外,其家属就会认为是医疗事故,而医院会认为自身的操作没有过失,在达不成赔偿协议的时候,患者就会采用过激行为为医院施加压力,以达到赔偿目的。其次,医疗事故鉴定复杂。三是有些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时,操作确实存在不合格现象。四是正当赔偿手续复杂。最后就是巨额的利益驱使,这也是“医闹团体”出现的主要原因。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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