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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学校集体出行须“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2:2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岩)沈阳市中小学放暑假时间已确定。

  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出行时,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

  擅自集体活动酿事端追责任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暑假,小学学生假期时间为7月17日~8月31日;中学学生假期时间为7月20日~8月31日。中小学校9月1日开学。

  暑假期间学校组织教师或学生夏令营等集体出行活动,要按规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并酿成事端的,将坚决追究组织者责任。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要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

  明查暗访抓教师有偿补课

  省、市教育部门提出,禁止中小学校内补课和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市教育局还将与各区县(市)教育局联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手段,对乱补课、乱办班等问题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各中小学还将组织教师利用假期,开展“万名教师进家庭”活动。学校领导班子每位成员都将到帮扶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学困生、单亲或离异家庭学生的家中进行家访,班主任还将增加家访和与学生家长沟通的次数,课任教师也将在假期家访一到两次。

  教育部门还严禁学生进“三厅一社”、网吧以及参与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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