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混编单位”职工有了养老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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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3:30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省劳动保障厅下发通知,明确省属全额拨款、定项(定额)拨款事业单位(简称“混编单位”)中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根据规定,现有“混编单位”应按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的有关规定,于今年9月30日前到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今年10月1日以后,省属全额拨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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