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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脖子吊牌讨要物业费 物业:我们也有维权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9:00 北京娱乐信报

  “物业也有维权的权利!”从8日起,大兴区西红门镇月桂庄园物业经理张先生,脖子上吊了一块写有这些字句的牌子,到小区内欠交物业费的业主家门口,催业主交纳欠交的物业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孙主任表示,催交方式有许多种,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太妥当。

  现场:挂牌上门讨要物业费

  昨天14时,记者来到月桂庄园物业办公室见到张经理,张经理拿出用两根线串在一起的两个纸牌子,上面写着“依约交费;欠费者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物业公司也有维权的权利”等字句。据张经理介绍,从7月8日开始,他就把这个写满字的牌子挂在脖子上,亲自到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家门口,讨要物业费。“经过我和业主们协商沟通,7月9日,共有11家业主交纳了拖欠的物业费,我准备继续用这种方式催交。”

  物业:业主拖欠85万元费用

  “我们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也要维权。”张经理说。据张经理介绍,他们小区居住了大约400多户业主,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的业主大约有200户,其中部分业户已经拖欠了将近3年,拖欠物业管理费达到85万元。目前,他们物业公司经营已经严重亏损,无力支持下去。

  原因: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

  据记者了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大部分是对小区的供暖不满,也有个别业主对楼房的质量不满。“每次催交物业费时,一些业主不交费的理由很多,大多是以开发商没兑现当初售房时承诺为理由。他们认为我们有责任去找开发商解决这些遗留问题,这些问题解决后就交费。”张经理说。

  业委会:双方应该加强交流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孙主任表示,业主不交纳物业费是不对的,但是物业公司应该先与业主沟通,沟通不成后,可以催交。对于挂牌上门讨要物业费的方式,孙主任表示,催交方式有许多种,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太妥当。

  物业:起诉欠费较多的业主

  张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准备对其中10户拖欠费较多、时间较长的业主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解决拖欠物业费的问题。

  同时,张经理还表示,如果最终无法解决拖欠物业费的问题,他们准备退出对小区的服务管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的吕峰律师,吕律师表示,该物业经理所挂牌子的内容及他所采取的催款方式,都不属违法行为,物业公司要靠物业费来维持运营,因此索要物业费是可以理解的。

  实习生 陈鹏 邱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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