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15岁少年高速路练车八公里 其父亲竟称晚上车少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9:00 北京娱乐信报

  15岁的中学生小张,竟然开起父亲的轿车,在高速路上跑了8公里,幸好在路过收费站时,被值勤民警查获。昨天,小张和父亲在交通队接受了一天的教育。

  15岁男孩深夜驾车被拦

  前天22时许,朝阳交通支队高速路队民警在京津塘高速路大羊坊收费站巡逻时,
忽然发现一辆黑色尼桑车的驾驶员位置上,竟然坐着一个小男孩!民警立即将车拦下。“我今年15岁,是个中学生。”男孩走下车如实交代道。

  高速路无照驾车8公里

  据民警询问,该男孩姓张,家住建国门附近,当天晚上他的父亲开车带一家四口去廊坊。当车开到三环路分钟寺桥附近时,张父将车停在路边休息。小张提出开车练练手,张父觉得周末晚上车少,就欣然答应了。

  小张驾车从分钟寺桥上了京津塘高速,一路开到了大羊坊收费站。“从分钟寺桥到大羊坊收费站,这段路约8公里。我开得并不快,也就五六十迈的速度吧。”小张说。

  父子俩共同接受了教育

  深夜竟让一个15岁的孩子开车上高速公路?张父说,小张曾经在家里练过两个月,会开车,“晚上车少,不会出事,所以就让他开了。”

  昨天,小张和父亲在交通队接受了一天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司机开车要被拘留13天,并罚款1800元。小张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对他及其家长已经进行了教育。我们提醒广大家长对孩子的安全多加关注,不要再发生此类事件。”朝阳支队民警说。

  【律师说法】

  父亲未尽到监护人责任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陈楠律师表示,张父作为儿子的监护人,在明知道自己儿子可能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伤害的情况下,还纵容孩子的行为,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与职责,已经违反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一旦被监护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伤害,张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18岁少年酒后撞人逃逸

  7月9日凌晨4时48分,在大红门商贸城对面的主路上,无驾驶执照又酒后驾车的18岁河南青年曹福磊将两名男女连同自行车撞飞,被撞男女当场身亡。曹福磊驾车逃逸,4小时后被警方抓获。

  信报记者 闫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