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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两年之久案件执行纠纷得到终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20: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7月1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张磊)7月7日王某从宁波奉化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领到了最后一笔案款,至此王某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顺利执结。

  2004年5月5日,周某夫妇驾驶货车与王某夫妇相撞,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事后,因事故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周某夫妇赔偿王某夫妇各项经济
损失32179.63元,并承担诉讼费1490元。判决生效后,因周某夫妇未能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夫妇向奉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被申请执行时已经距事故发生达两年之久,承办法官在接到案子后,立刻根据案件线索到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去查询车辆事故理赔款,然而不巧的是,该理赔款已经被周某夫妇领去。在冻结理赔款未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又迅速前往宁波查封了该肇事车辆,在案件执行上占据了主动。之后,法官们积极与周某夫妇取得联系,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下,周某夫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

  一起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牵动着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心,更牵动着奉化法院执行法官的心。长达两年之久事故纠纷最终在执行局法官耐心工作下得到终结,有道是:事故无情人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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